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卢静雯,陈松,纪梅娟,艾云隆,方松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浙0782民初13678号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松:本院受理原告卢静雯与你、纪梅娟、艾云隆、方松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0782民初1367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