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毛小德, 长沙华富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长沙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长沙华富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毛小德等诉你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