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奚步,赵亮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陕西省渭南市白水县人民法院
内容
赵亮:我院受理奚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原告的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清还原告借款本金20000元及网贷利息720元;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2月17日上午10时在本院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刊登日期
202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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