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大润发时代超市控股有限公司 ,杭州临安君岚食品批发部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大润发时代超市控股有限公司(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新华路329号、331号):本院受理原告杭州临安君岚食品批发部诉被告大润发时代超市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一、判令被告清偿尚欠原告的货款计人民币12538.32元;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书、廉政监督卡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2月7日9时00分在本院10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09-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