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司信,易延国,宋永锋, 洪江市威远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怀化龙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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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 |
洪江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湖南省洪江市人民法院公 告宋永锋:本院受理原告杨司信、易延国与被告洪江市威远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怀化龙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宋永锋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2月16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2021年11月2日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