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章彰, 怀化市洪江区梅生酒店有限公司 ,湖南武陵城(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怀化市洪江区梅生酒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湖南武陵城(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章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风险告知、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3日午9时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