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金马公司, 江苏金马纺织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破产文书
案号
(2021)苏0581破17号之二
案由
其他民事
公告人
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人民法院
内容
2021年5月19日,本院裁定受理江苏金马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马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江苏尚韬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查明:截止2021年11月9日,管理人共计接管到金马公司资产3579139.42元。本院作出的(2021)苏0581破17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已确认金马公司债权人的债权金额共计358702680.41元。至今,无任何主体提出对金马公司重整或和解的申请。本院认为,金马公司已严重资不抵债,且不具备和解或重整的能力,符合法定破产宣告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第一款之规定,本院于2021年11月17日裁定宣告江苏金马纺织有限公司破产。
刊登日期
202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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