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吕华强,杨进生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0981民初130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进生:本院受理原告吕华强诉被告杨进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981民初1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限被告杨进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清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以5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从2020年1月14日至偿清借款之日止,如遇利率调整,以不超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为限]给原告吕华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