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恒大地产集团粤东有限公司 ,广东长征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市鑫源投资有限公司 ,汕头市恒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粤0512民初1084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恒大地产集团粤东有限公司、广州市鑫源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东长征电气工程有限公司诉恒大地产集团粤东有限公司、广州市鑫源投资有限公司、汕头市恒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2021)粤0512民初1084号民事裁定书和(2021)粤0512民初108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3月11日上午11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