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余伟伟,黄潇链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潇链(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原告余伟伟诉被告黄潇链快递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相关诉讼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副本、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2月22日上午10时0分在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凤西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