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树凯,俞伟仁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粤0507民初3063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俞伟仁(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原告陈树凯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授权委托书(空白)、开庭传票、(2021)粤0507民初3063号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二〇二二年三月八日九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