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邱文贵,陈映武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人民法院
内容
陈映武:本院受理的原告邱文贵与被告陈映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民事裁定书(简易转普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起诉请求:1.被告陈映武向原告邱文贵偿还借款268000元及赔偿逾期还款占用期间的利息(占用期间的利息自原告起诉之日起至还清欠款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基础加收50%利率标准计算)。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本案由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审判员黄鸿东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洪成名、陈小洁(候补人民陪审员陈宁平、陈丽珊)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书记员詹白琼担任记录。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3月7日10时2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法庭不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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