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胡强, 昆山佑强兴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昆山市法步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583民初9725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昆山佑强兴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胡强:本院受理原告昆山市法步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昆山佑强兴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胡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97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