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叶锐熙,潘杰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苏0583民初3136号 |
案由 |
健康权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潘杰:本院受理(2021)苏0583民初3136号原告叶锐熙诉你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