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泸州北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泸州新天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 ,泸州金南方电器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破产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2018年12月6日,申请人泸州北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被申请人泸州金南方电器有限公司资不抵债为由,向本院申请对泸州金南方电器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本院于二0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裁定受理。并指定泸州新天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泸州金南方电器有限公司管理人。2021年11月8日,管理人泸州新天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申请,称其制作的《泸州金南方电器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经二0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第三人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由管理人执行分配完毕。本院于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八日裁定终结泸州金南方电器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
刊登日期 |
2021-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