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居晨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居晨晨: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你作为本案被告,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