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韩姝锐,董龙敏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鲁0826民初1675号 |
案由 |
抚养费纠纷 |
公告人 |
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董龙敏:本院受理原告韩姝锐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鲁0826民初167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夏镇法庭(开发区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遇法定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