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郑玲霞,郑涛,鲁容枝, 四川鑫和易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07民初20254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郑玲霞、郑涛、鲁容枝:本院受理的(2021)川0107民初20254号原告四川鑫和易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郑玲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支付代偿款25992.76元及违约金5198.55元;被告郑涛、鲁容枝对本判决所确定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290元(已减半收取)、公告费560元,均由被告你们负担。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