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红丽,杜彩侠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陕0723民初1952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汉中市洋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杜彩侠:本院受理原告刘红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陕0723民初19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洋州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