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陆秋华,倪雪根,龚冬英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苏0583民初20460号 |
案由 |
返还原物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倪雪根、龚冬英:本院受理原告陆秋华与倪雪根、龚冬英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苏0583民初204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