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永康,范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西大街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陕0103民初11696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永康、范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西大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陕0103民初1169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1312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