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佟刘华,张敏荣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382民初3516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徐州市邳州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敏荣:本院受理原告佟刘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82民初351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刊登日期 |
202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