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严伟期,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市霞山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0803民初1412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严伟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市霞山支行诉被告严伟期信用卡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及邮寄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803民初14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综合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二份,上诉于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