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林海荣,林海群, 金奇孕婴童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0515民初518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林海群(曾用名林志忠,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的原告金奇孕婴童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林海荣、被告林海群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向你方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0515民初51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凤西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