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许帅领,杨绍富,杨学南,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佰川物流有限公司 ,奉新县华凯汽运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浙0782民初14358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学南、奉新县华凯汽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许帅领与被告浙江佰川物流有限公司,杨绍富、杨学南、奉新县华凯汽运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浙0782民初14358号管辖权异议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