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詹爱心,第三人-詹慧芳, 无锡双晓食品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案号
(2020)苏0213民初8846号
案由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公告人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内容
詹爱心:本院受理审理原告无锡双晓食品有限公司诉被告詹爱心、第三人詹慧芳债权人撤销权合同纠纷一案,因无锡双晓食品有限公司不服本院(2020)苏0213民初8846号民事判决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
刊登日期
2021-12-0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