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李建萍,, 杭州方正多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禾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国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杰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德(上海)企业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嘉甬多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浙0104民初2174号
案由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公告人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内容
上海杰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德(上海)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建萍与被告杭州方正多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禾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国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嘉甬多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杰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德(上海)企业咨询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浙0104民初21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二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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