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建萍,, 杭州方正多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禾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国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杰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在德(上海)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嘉甬多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浙0104民初2174号 |
案由 |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上海杰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德(上海)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建萍与被告杭州方正多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禾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国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嘉甬多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杰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德(上海)企业咨询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浙0104民初21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二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