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祝捷,童铭, 无锡市面对面装饰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211民初5253号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无锡市面对面装饰有限公司、童铭:本院受理原告祝捷诉被告无锡市面对面装饰有限公司、童铭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211民初52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受理原告祝捷诉被告无锡市面对面装饰有限公司、童铭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原告祝捷提交的(2021)苏0211民初5253号一案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