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曾艳,唐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西区支行 ,成都名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17民初6745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曾艳、唐磊、成都名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西区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川0117民初67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