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邓超,张晓强, 西安吉美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陕0113民初10158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西安吉美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张晓强:本院受理的邓超诉西安吉美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张晓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113民初1015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