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闫某某, 定边县油房庄乡乔洼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陕0825民初4643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闫某某:本院受理原告定边县油房庄乡乔洼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825民初46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以内来本院白湾子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