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某,创都房地产有限公司,王某,王某某, 嘉兴创都房地产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0)浙0402民初7543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创都房地产有限公司、王某、王某某:本院受理原告张某与被告嘉兴创都房地产有限公司、创都房地产有限公司、王某、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作出判决。被告嘉兴创都房地产有限公司不服本院(2020)浙0402民初7543号民事判决书,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限你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