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范某某,王某某,朱某某,王某某,郑某某,祝某某, 金华市金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金华市金东区邓林发果业经营部 |
公告类型 |
更正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2021年9月19日登报的原告范某某诉被告王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将开庭时间变更为2021年12月23日16时。2021年9月30日登报的原告金华市金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朱某某、王某某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将开庭时间变更为2022年1月4日10时20分。2021年10月12日登报的原告金华市金东区邓林发果业经营部诉被告郑某某、祝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将开庭时间变更为2022年1月18日9时。特此更正。 |
刊登日期 |
202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