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林某某,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会市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12民初36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林某某: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会市支行诉被告林某某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12民初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