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付某某,徐某某, 鄢陵县花艺绿化工程有限公司郫都区明峰建材厂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川0105民初11328号
案由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公告人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内容
鄢陵县花艺绿化工程有限公司、郫都区明峰建材厂:本院受理(2021)川0105民初11328号原告付某某与被告徐某某、第三人你们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及风险告知书等。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风险告知书等,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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