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艳,周学玉,季晓艳,王春权,韩金霞,丁增宝,黄后云,陈树生,韩金美,井磊,李玲玲,韩超,马学琴,马坤中,刘红伟,李坤森,黄文梅,鲁先虎,许草源,李悦,李春江,韩金芹,梁军,程琳,程自力,马坤兰,黄后地,坤花,李时举,宋学美,韩金兵,傅国勤,刘仁传,李红霞,邰木贵,马坤花, 池州市恒兴机械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潍柴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鲁0704民初1586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春江、韩金芹、梁军、程琳、程自力、马坤兰、黄后地、马坤花、李时举、宋学美、韩金兵、傅国勤、刘仁传、李红霞、邰木贵、王艳、周学玉、季晓艳、王春权、韩金霞、丁增宝、黄后云、陈树生、韩金美、井磊、李玲玲、韩超、马学琴、马坤中、刘红伟、李坤森、黄文梅、鲁先虎、许草源、李悦:本院受理原告潍柴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池州市恒兴机械设备销售有限公司、李春江、韩金芹、梁军、程琳、程自力、马坤兰、黄后地、马坤花、李时举、宋学美、韩金兵、傅国勤、刘仁传、李红霞、邰木贵、王艳、周学玉、季晓艳、王春权、韩金霞、丁增宝、黄后云、陈树生、韩金美、井磊、李玲玲、韩超、马学琴、马坤中、刘红伟、李坤森、黄文梅、鲁先虎、许草源、李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被告池州市恒兴机械设备销售有限公司不服我院作出的(2021)鲁0704民初1586号民事判决书,向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