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高海强,李晓,高荣亮,张龙, 山东多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鲁0784民初2855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高海强、李晓: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多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被告高海强、李晓、高荣亮、张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鲁0784民初285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