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海霞,朱海荣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鲁民再68号 |
案由 |
其他民事 |
公告人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朱海荣:本院受理的再审申请人李海霞与你合伙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鲁民再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逾期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