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某某,陈某某,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江中心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1781民初3418号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某某、陈某某: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江中心支公司诉被告陈某某、陈某某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2021)粤1781民初34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