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义华,刘桂华, 山东省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大启机械有限公司 ,临沭县经济开发投资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鲁民抗158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临沭县经济开发投资公司、张义华、刘桂华:本院审理的申诉人山东大启机械有限公司与被申诉人山东省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沭县经济开发投资公司、张义华、刘桂华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我院进行了邮寄送达,现因你们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民抗158号民事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检察院抗诉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