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深圳市腾达丰电子有限公司 ,深圳市龙天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粤0306执恢407号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深圳市腾达丰电子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市龙天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下列执行法律文书:一、(2021)粤0306执恢40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你在本文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还款及报告财产义务:二、(2021)粤0306执恢407号评估报告通知书,本院依法委托深圳市永信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已查封的被执行人深圳市勝达丰电子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深圳市宝安区钟屋工业小区37栋内的环保设备一批[详见封清单:1401648]进行价值评估,该评估公司出具的深永评字Z(2021)039号资产评估报告,确定上述设备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50000.00元,如对上述市价查询方式及价格有异议的,应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本院将以上述评估价格作为司法网络拍卖的起拍价对上述设备公开拍卖(2021)0306执恢407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深圳市腾达丰电子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深圳市宝安区钟屋工业小区37栋内的环保设备一批[详见查封清单:14016481以清偿务。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