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李某某,第三人-, 青岛真源置业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青岛博晟弘天实业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鲁0214民初9950号
案由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公告人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内容
青岛真源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某某与被告青岛真源置业有限公司、第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第三人青岛博晟弘天实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鲁0214民初99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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