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钟桂生,钟燕生, 中资富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富昌置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鲁0211民初14921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中资富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富昌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1)鲁0211民初14921号原告钟桂生、钟燕生与被告中资富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富昌置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古镇口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