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成都时代锦城酒店有限公司 ,成都焦点合安物联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川0191民初20611号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成都时代锦城酒店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2021)川0191民初20611号原告成都焦点合安物联网有限公司与被告你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立即返还不当得利51606.36元给原告;2、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易程序审理案件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7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下午13: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