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文侠,骆雪妮,王文刚,张洁, 郯城惠众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鲁1322民初1102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骆雪妮:本院受理原告郯城惠众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王文侠、骆雪妮、王文刚、张洁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鲁1322民初110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诉讼服务中心栗瑞法官工作室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