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蔡飞龙, 山东鲁泰鞋业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鲁1312民初3460号
案由
同业拆借纠纷
公告人
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内容
蔡飞龙: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鲁泰鞋业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鲁1312民初346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蔡飞龙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山东鲁泰鞋业有限公司货款13万元及利息(以13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12月4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其他详见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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