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喜,李红芬,李栋,王月冲,王旭,阙语莹,丁海利,邱岳云,黄润育,许长辉,王浩,梁挺泽,张宇浩,冯尚芝,柏世强,倪卫军,李鑫,易立俊,李林波,王连宏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红芬、李栋、王月冲、王旭、阙语莹、丁海利、邱岳云、黄润育、许长辉、王浩、梁挺泽、张宇浩、冯尚芝、柏世强、倪卫军、李鑫、易立俊、李林波、王连宏:本院受理原告刘喜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被告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家事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