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某某,陈某, 阳江市富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粤1702执异146号之一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某某:申请执行人陈某某、陈某与被执行人阳江市富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陈某某、陈某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因无法用民诉法规定的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1702执异146号之一听证通知书,本案定于2022年2月16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执行局一楼调解室进行公开听证。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