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沈某某,沈某某,沈某某,彭某某, 湛江市恒威工程履约担保有限公司 ,湛江市广州湾装饰工程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粤0802民初2806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沈某某、沈某某、沈某某、彭某某、湛江市广州湾装饰工程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湛江市恒威工程履约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2021)粤0802民初2806号],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当事人入庭前告示、举证须知及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以及举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2月2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