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宜兴市伟昌仪表元件有限公司 ,无锡市派斯特商贸有限公司 ,江阴澄荣能源利用有限公司 ,宜兴市锦盛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锦晟贸易有限公司 ,山东志合众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无锡市派斯特商贸有限公司、宜兴市锦盛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志合众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南京锦晟贸易有限公司、宜兴市伟昌仪表元件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阴澄荣能源利用有限公司与你们票据追索权纠纷上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0-21 |